<%@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简介
首 页 | 简 介 | 业务范围 | 律师精英 | 业务交流 | 最新动态 | 社会活动 | 最新法律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在2008年10月25日开幕的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此次“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是全国律协为了树立典范、表彰先进,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双优评选活动”。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业内外的监督”的评选原则,本次评选活动由司法部、全国律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的相关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在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了初评、审核、无记名投票选举、公示、推荐等程序后,全国律协双优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最终以投票的方式评定出 2005 - 2007 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并将评定结果报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包括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在内的 98 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 2 家军队法律顾问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先进法律顾问处”荣誉称号。广东省共有 9 家律师事务所获此殊荣。

  我所是湛江市暨粤西地区首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 2008年11月11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日华莅湛调研,到我所检查指导工作,与我市司法局局长莫振等领导共同在我所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牌匾揭幕。在揭牌仪式上,杨日华副厅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对律师工作提出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要求去做,要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勉励我们要戒骄戒躁,更上一层楼,通过法律服务,努力为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我所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发展中面临着经济环境、人才资源、地理位置等诸多方面的不足,此次能在激烈的角逐中脱颖而出,是国邦人十余年如一日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结晶,凝聚着国邦人无数的汗水与心血。面对荣誉,国邦人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亦倍感压力。荣誉总是属于过去,未来尚需我们开拓。国邦全体同仁将一如既往地秉承“诚信、专业”的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开创国邦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