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吴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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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英,女,20067月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2009年开始在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当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湛江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湛江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律师志愿服务岗律师。

吴海英律师从2009年执业以来,本着“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信念,努力运用法律、智慧、谋略和技巧,竭诚为顾问单位、委托人服务,先后办理了大量的各种类型律师业务。在诉讼业务方面,吴海英独立代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纠纷诉讼案件100多宗,特别是在侵权、合同、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非诉讼业务方面,先后担任湛江市浙江商会、广东华德力电气有限公司及关联十多家企业、湛江银泰投资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旅游局、湛江市广播电视台、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三十多家企业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办理中谷糖业破产重整、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十多宗,为企业依法经营及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维护了顾问单位和委托人合法权益,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同时,吴海英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热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系湛江市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律师志愿服务岗律师,近年先后为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50多人次,其维权事迹先后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吴海英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善于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曾在全国核心刊物《法律适用》上发表《论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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