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黄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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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燕律师,男,系汕头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法学硕士。黄伟燕律师大学毕业后,在检察机关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多年,后调至股份制商业银行从事专职法律顾问工作,2002年开始在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事辩护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湛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华南虎刑事辩护联盟理事。黄伟燕律师主要从事刑事大案辩护业务,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积极参加各种刑事辩护论坛及辩论赛活动。黄伟燕律师曾在首届“湛江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获得辩方“优秀辩手”奖。 黄伟燕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法律事务,主要案例如下:

云南玉溪市“12·11”特大贩毒案; 广东“9·11”特大伪造货币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7亿多元,该案曾被《广州日报》等国内重要媒体报道、转载; 湛江市首例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案,该案曾被《湛江日报》等媒体报道; 湛江市首例侵犯著作权罪案; 某银行职员陈某特大贪污案,涉案金额高达七百多万元,公诉机关以贪污罪指控,法院改变定性,判决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十年; 刘某某运输毒品海洛因案,刘某某涉嫌运输海洛因九千克。一审法院判处刘某死缓、控方提起抗诉,二审过程中,上级检察机关撤回抗诉,省高院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生效; 湛江市“6·22”团伙贩毒案。主犯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观点,改判杨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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